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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党内贪污腐败行为就要“零容忍”——访武汉革命博物馆党委书记、馆长万玲

2026-05-22 13:24 中国纪检监察报

来源标题:对党内贪污腐败行为就要“零容忍” 访武汉革命博物馆党委书记、馆长万玲

一百年前,《中共中央扩大会议通告——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》发布,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惩治贪污腐败的文件,体现了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对腐败问题“零容忍”的鲜明态度。《通告》所蕴含的治党理念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有哪些深刻共鸣?本报记者专访武汉革命博物馆党委书记、馆长万玲,回溯这份珍贵文献的深远意义。

记者:《通告》指出投机腐败分子“在比较接近政权的地方或政治、军事工作较发展的地方”更易存在。可否介绍这一时期的相关具体案例?

万玲:《通告》发布后,各地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,对党组织进行了整顿,对党内雇佣劳动倾向进行了纠正,对贪污腐化分子进行了坚决清除,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,有力地推动了大革命的胜利发展。

1926年12月,中央局报告中记载了一个案例。1926年11月7日十月革命纪念时,湖北开展大规模党员征集活动,新发展党员约两千人,且大多是工人,但半数以上须淘汰出去。材料里虽然没有详述原因,但是记载了当时党内出现的两种危险倾向:“一是许多社会上投机分子均想加入C.P.(即“共产党”的英文缩写——编者注)”“二是党内幼稚分子或者是机会主义分子,幻想目前军事的胜利,忘记本党的责任,也跑在上层政治上活动去了,对于群众也易发生利用政治势力去发展,而不注意切实从下层组织的危险”。由此可以推测,这些人被淘汰的主要原因是清除混入党内的投机分子,维护党员队伍的纯洁性。

记者:《通告》为什么会使用“坚决”“不容情”“立即执行”等严厉措辞?

万玲: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在幼年时期对党内贪污腐败行为就要“零容忍”,要求以最快速度解决贪污腐败问题,以最大力度惩治贪污腐败分子,也说明了党对于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的迫切要求。

更重要的是,这种态度并非停留在文件层面,而是切实落实到执纪实践中。如1926年12月2日,中共中央局给江西地方组织的信中明确指出“严厉取缔党中机会主义作官热的倾向”,对那些“不服从党的命令而自由猎官猎高位的人”“亦须严重警告,不听即断然公开开除”。可见我们党对党员的纯洁性高度重视,对贪污腐化问题敢于正视、敢于揭露并坚决加以清除,决不姑息养奸。

这些严厉措施,对防止党员官僚化,保持党在统一战线中的政治独立性,发挥党在革命中的领导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重要保障。

记者:从建党初期的“洗刷出党”到新时代的“零容忍”,您认为《通告》所体现的哪些精神和原则是一脉相承的?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有何启示?

万玲:我认为至少在以下两方面是一致的。一是对腐败危害的本质认识。《通告》开篇将腐败视为侵蚀党的肌体、脱离人民群众的重要威胁,与新时代“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”“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是党和人民的大敌”的重要判断高度契合。

二是惩治腐败的坚定原则。《通告》要求“坚决的洗清这些不良分子,和这些不良倾向奋斗”“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”,与新时代“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”“坚持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惩”的原则是一致的。

启示有三:一是必须从源头防范腐败。《通告》指出,在“比较接近政权的地方或政治、军事工作较发展的地方”容易发生投机腐败现象,这启示我们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。

二是必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。《通告》指出“在个人生活上表现极坏的倾向,给党以很恶劣的影响”,启示我们要加强作风建设,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。

三是必须防患于未然。《通告》指出“投机腐败分子之混入,也恐是一件难免的事”,启示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,加强廉洁风险防控。

责任编辑:魏超(QN0014)作者:管筱璞 郝思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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